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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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計劃是指非本地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遞交在港就業申請,屬於應屆非本地畢業生類別。應屆非本地畢業生如有意申請留港工作,無須在提出申請時已覓得工作。而非本地畢業生是指在香港特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
項目優勢
不需先獲僱主聘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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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申請,全家移民,申請人及配偶和18歲以下子女可移居香港 | |
香港特區護照可免簽證進入英、法、德、加等167個國家和地區 | |
沒有生育限制,於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區護照 | |
持香港身份,可報考國内名牌大學或赴海外留學 | |
於香港成立國際性公司手續簡單,産品可享零關稅進入國内 | |
持香港身份證,可享受與香港公民相同的教育和醫療福利 |
地區:
居住要求:
以香港爲家辦理週期:
1-3個月身份類型:
居留身份投資額度:
-
地理環境
香港
香港地處中國華南,珠江口東側,瀕臨南中國海。由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包括大嶼山及230餘個大小島嶼)組成。北隔深圳河與廣東深圳相接;西與澳門隔海相望,相距僅60公里左右。申請條件
在畢業之後(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計起的6個月内申請; | |
申請人獲得香港本地頒發的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 | |
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行。 |